林鄭: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 有無壓力都要做
林鄭稱23條立法是林鄭力都憲制責任,有無壓力都要做(文匯報資料圖)
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: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(17日)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,條立就23條立法暫未有有利條件,法憲草腹菜肠网現時亦沒有立法的制責具體時間表,在23條件立法的無壓一事上亦沒有感到壓力。林鄭重申,林鄭力都就23條立法是條立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,她形容,法憲有沒有壓力都要做。制責草腹菜肠网
林鄭又說,無壓自上任以來,林鄭力都已為創造立法的條立有利條件努力工作。她說,法憲要讓社會氣氛平和,制責讓市民對中央和特區政府有信心,無壓有理性討論的空間,就是為處理具爭議問題創造有利條件。(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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